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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典型关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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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速之客(1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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秀芬姐的第一封信来了,千红去邮局取了信回去,抱在怀里怕被雨淋湿,跑回去就皱巴巴的。

开灯拖凳子,千红庄重地看着信封上的地址,拿圆珠笔记了个条别在名叫段老板的小猪边上,又另外抄在了自己本子的扉页上。

门外有人轻声叩门,下午五点半,千红没有提防,大剌剌地开门。

段老板手里提着一兜脱骨鸭掌靠在门边,神情慵懒地递过,右手还提着半袋子小零嘴,仔细一看是辣豆干,一点盐水鹌鹑蛋,沾满辣油的炒田螺,干炸小黄鱼和三瓶啤酒。

倒像是来和她吃夜宵。

“走错了。”千红堵在门口。

明天该写个牌子,段老板与狗禁止入内。

可人进来了,村里没有把客人打出去的规矩,何况还提了礼物,千红勉强让过,把孙小婷的凳子拖过来,收拾桌面。

段老板眼疾手快,捏走那封信,刷刷拆开,把千红的庄重仪式感给拆了个稀碎。

“小千红,见字如面。”段老板开始念信。

也没见着字,千红想抢回来,又怕扯碎信纸,只好任由段老板继续下去。

她拖着凳子往外看了看,走廊里听见几家炒菜做饭的声音,热锅烧油刺拉一响,冒出股令人迷醉的油香。她关上门,在门边听段老板念。

“本来一个月前就要写信,但是发生了许多事情,拖到今天。”

段老板捏着纸,预先往下扫了两眼,才不紧不慢地继续:

“刚到这里,我联系到她,她在这里一家夜总会跳脱衣舞,男人们都很喜欢她。但是夜总会被查封了,因为有人带白面进来。她也没有地方住,我们另外在出租楼里找到房子,有个男人和她同租,分担房租,但是那个男人对她有意思,我感觉出来。我们吵了一个月,把男人撵走了,但生活变得很辛苦。”

听起来,这个“她”并不像千红那么一惊一乍。

“我劝她回到我这里,我们一起过日子,但是她觉得在深圳没有人注意我是男是女,回了县城,人们的眼神像刀子一样,于是,她说如果她要回来,我必须穿回男装,否则就不要想。我试着穿了一周,很宽松,但是很不自在,头发重新长出来了,我觉得自己很陌生。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没有文凭,出来做工只好卖力气,我说我会剪头发,人们觉得我的秃顶不适合这一行。这几天找到了工地打小工,一天一百二十块钱,十分挣钱,但是手指变得很糙,我在劝她回来。”

段老板打开了第二页,千红跟着咽了口唾沫。

“她希望我变成自己本来的性别,我在尝试变成男人。你瞧,人生来,和人希望的,总不是一回事。前几天请人照了合照随信寄出,不要笑。”

念信的人声音四平八稳,没什么起伏波澜,尽职尽责地读完,拿出照片看了一下,眉头微皱,递给千红,继续:

“等我劝动她,我们就回去。这段时间如果过不了日子,我请段老板把理发店钥匙给你,我楼上有一箱泡面和牛奶,不要等到过期。还有一件事——”

段老板读到这里停顿了一下,叠起信,收在衣兜里,任凭千红大睁眼地等后续也不理会。

“什么事?”千红只好软声哀求段老板开恩拿出信来。

“他说我坏话,我就不念了,吃东西,过会儿给你拿钥匙。”段老板解开塑料袋,“有没有筷子?”

没有。

千红捏着照片,下意识地以为穿裙子的是秀芬姐,其实不是,穿红点连衣裙的是个瘦弱的女人,站在喷泉前面笑得很柔媚,卷发卷刘海,烫得蓬蓬的,旁边站着穿衬衣西裤的男人,高大,发际线后退,鼻梁高挺,没有妆容,干净得让千红想起朱时茂的脸,应该在电影里饰演我方政委。

她心里觉得,秀芬姐这样多好,而且,一个男人叫姐,多不伦不类。

但是秀芬姐的信像泡在叹息中,让人听了很难过。

从袋子里摸出两根牙签,段老板自顾自地开了啤酒推给她,挑着田螺肉往嘴里送,但是肉不够饱满,她吮着辣油扔下空壳,千红还沉在照片中,反复端详细节,却什么都看不出来,只好又郑重地别在小猪旁边。

女人的黑色指甲油掉光了,只剩干净的手指红彤彤地捏起小黄鱼送进嘴里,然后喝一口啤酒,慢条斯理地撕鸭掌,边咀嚼边轻描淡写地看她。

即使喝酒吃肉不洗手,这个女人也不像千红她爸一样,喝大了就开始蛮横,翘起一只脚猥琐起来。

段老板有三分美色就足够让人心旌摇动。

何况她还有七分。

秀芬姐给段老板打了个电话,说是把钥匙送过来,段老板顺道买了零食和千红一起分享。

段老板是这么说的。

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,千红端着啤酒给段老板灌回去,但禁不住味道太香,小心地就着段老板递过来的小黄鱼尝了一口。

“好吃。”酥酥脆脆又香香的,也不腻,调料味也没有太重。

“最近瘦了。”段老板端起酒瓶冲她笑,“胸小了,不受欢迎。”

绕来绕去还是干那事,千红撇嘴,但段老板脸色发红,看起来没什么攻击力,千红瞥段老板胸口,领口开得很低,却还是什么也看不出来。她生平第一次因为胸前两坨肉而自豪,居然是因为和一个小姐做对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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