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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牌大律师:我是张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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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5章 有水平的结案证词,无罪!(1/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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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判庭。

结案陈词进行中。

首先是任千凝的发言。

“根据现有证据来推断,控方认为本案的凶手就是周平安。他持刀杀害了死者谭某,然后以无辜者的姿态混淆视听,并且在辩方的包装下,企图将罪责推给已经消失的高利贷从业人员,进而获得无罪。”

“大家可以想象一下,如果周平安真的杀害了自己的老板,那么他就是杀人凶手,而一位杀人凶手获得无罪判罚,并且再次进入社会,那么会造成多么危险的事情。”

“我认为,我们有必要坚持原判,将杀人凶手周平安监禁,让他为自己的杀人行为付出代价,以上!”

任千凝朝审判席的陈如山,还有陪审团以及听证席鞠躬,发言完毕。

而现在,压力来到了爱丽丝这边。

听证席上。

王沫沫和李梦落对视一眼,最后还是王沫沫凑到了张益这边。

“张保洁,爱丽丝的结案陈词怎么办?”

“放心,我早就替她准备好了。”

面对小伙伴的疑惑,张益给了一个安心的眼神。

说着,他看向辩方席。

就见爱丽丝将一张纸揉成团,嘴里重复呢喃着,好似在背诵纸上的内容。

她缓缓起身,就在全场的瞩目下,走到法庭正中。

“咳咳,各位陪审员大家好,我是王牌律所的小杜律师,当然你们也可以喊我爱丽丝啦~”

深深鞠躬,算是给陪审团最大的尊敬,这场面必须要做足。

陪审团和听证席,看到爱丽丝如此姿态,全都点了点头。

毕竟谁不喜欢俏皮可爱的妹子呢?

“那让我们言归正传,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,法律规定了公诉人必须要在能够明确证明被告有罪的前提下,并且不能存在任何的合理疑点,才可以请求法庭判决被告有罪。”

“而一旦存在疑点,那么利益则会归于被告;存在疑点时,要有利于被告,因为这就是《刑法》的原则。刑事诉讼法第12条明确了「法院定罪原则」未经审判机构依法判决,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规定。”

“事实上无罪推定原则还有一个派生原则,那就是「疑罪从无」。疑罪从无在审判阶段要求,既不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,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,应推定其无罪。确立和坚持疑罪从无的原则彰显了现代刑事司法的文明与进步,能够有效减少和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。”

“我知道说这些可能太笼统了,大家不喜欢我们律师背法条,反而喜欢我们说大白话,那我就简单说明一下。”

爱丽丝说到此,抬起一根手指,“首先,为什么存在疑点时,要做出有利于被告的判决呢?”

“我知道大家可能会想,万一被告真的是凶手,我们判他无罪,岂不是让他成了漏网之鱼,让他逃脱法律的制裁,让他可能进行下一场凶杀案?”

“我猜大家都会这么想吧,比起让被告逃脱法律的制裁,还不如把他关进监狱里更让人安心是吧?”

这句话,是让法庭上不少人都笑了。

但笑着笑着,大家的脸色却又都严肃起来,因为他们自觉都觉得,这样的想法是不是太片面了。

“我想问,这样判断的依据是什么,只是因为被告就在凶杀现场,被告做了让人可疑的事,被告十有八九就是凶手这样的推断吗?”

“我猜测,当你们想要裁定被告有罪时,内心的想法必然是这样的:反正我一辈子都不可能做违法的事,我更加不可能杀人,所以这些都与我无关,被告有可能杀了人,那就一辈子待在牢里吧!”

这段话,是让陪审团之中,有几个年纪稍长的人下意识的低下了头。

是的,他们确实有这样的想法。

他们一辈子都是老实人,在公司里老老实实上班,在家里老老实实生活,一辈子都不可能做出违法犯罪的事。

所以在他们看来,被告既然有可能杀人,那不如送他进监狱咯,让他能够明白法律的铁拳。

“如果你们带有这样的想法,那我很想告诉你们,事实并非是这样,事情不是这样子的。”

“虽然用法律制裁有罪之人是正义,这一点很重要,但对于无罪之人呢,如果让法律制裁无罪之人,这难道也是正义吗?”

“在我看来,法律让有罪之人付出代价,但同样也应该让无罪之人获得正义,这一点更为重要!”

“我相信大家都听过这么一句话,宁可错放十罪人,不能错关一好人吧!”

“为了这一点,哪怕案件存在一个细小如尘埃一般的疑点,那么法律也会做出对被告有利的判决,这就是为什么疑点利益永远是利于被告的。”

“请大家不要妄自下定论,请你们想象一下,一旦你珍惜的人也遭遇了今天类似的事,哪怕不是杀人罪,哪怕被人污蔑为小偷,也同样应该适用这一原则,疑罪从无是为了将来的某一天,让大家可以守护自己最珍惜的人,守护自己最重视的一切!”

“以上,谢谢大家的支持,我的结案陈词结束了。”

爱丽丝再次深深鞠躬,向陪审团和听证席,甚至是审判席道谢。

法庭陷入久久的沉默之中。

最后还是陈如山法官,率先打破了这一份压抑。

“咚咚咚!”

法槌敲响,他当庭说道:“休庭,陪审团随我进入会议室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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